深圳宝安区将实施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方案
2019-07-05 来自: 宝安日报 浏览次数:1611
7月3日,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消息,《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(优化)》(简称《方案》)公布,共有27个海绵城市建设***片区。《方案》显示,宝安区以宝安中心区、石岩浪心片区、大空港新城、机场南侧西湾公园片区4个***区域为海绵城市建设先行窗口,充分借鉴国内外海绵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,***形成具有连片性和典型性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域。
宝安区西部靠海,由于地势较低,且容易受到海潮顶托,宝安区成为深圳市排水防涝压力***的片区。根据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》(2016版)的要求,“城镇内涝防治应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相结合的综合控制措施”,因此宝安区急需通过构建“源头控制-中途蓄滞-末端排放”全过程控制的内涝防治体系。宝安的污水管错接乱排现象严重,许多社区在建设初期为了节省成本,将污水就近排放,使得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,河流水质也被严重污染。
同时,海绵城市建设中关于雨水径流量的控制、效益的量化评估、管理体系等内容与排水防涝密切相关,其规划将为宝安区内涝问题的根本性解决提供关键的支撑。宝安区有必要选择***发展片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详细规划,并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规划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,并探索适于宝安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。
项目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3月印发的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》的要求进行规划方案的编制。通过对宝安区的问题及需求分析,结合深圳市24个海绵城市建设***区域,确定大空港启动区片区、西湾公园片区、宝安中心区片区及石岩浪心片区4个试点片区,总面积共23.68平方公里,该项目对这4个试点片区进行详细地分析及规划。项目成果内容包括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;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;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;试点片区筛选及详细规划;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;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等八大部分。
《宝安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详细规划》有效指导宝安区试点先行开展海绵城市建设,为后期全区推进提供经验,对宝安区海绵城市建设有积极意义。